关于评选2017年度宁乡县“洁美”优秀德育工作者、
“职专”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奖、“玉潭”民办教育贡献奖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县直学校、二级单位、民办学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了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全县师德师风建设上台阶,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根据《宁乡县教育基金会奖优扶困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洁美”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25名
2.“职专”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奖 15名
3.“玉潭”民办教育贡献奖 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在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了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
(二)具体条件
1.“洁美”优秀德育工作者奖评选对象,必须是我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德育校长、德育专干、团队专干、心理教师、班主任。有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开展德育教育,创新德育方法,加强学生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
2.“职专”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对象,必须是在我县域内公民办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教学比武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比赛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实训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玉潭”民办教育贡献奖的评选对象,必须是我县民办学校的管理者,或受聘在我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在依法办学、学校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的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评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师生口碑为主要依据,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不按评选程序进行评选,经查实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2.各单位评选拟获奖对象后,须将获奖对象姓名、所获荣誉,评选理由等信息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县教育局302办公室。
3.同一人不能重复报送本通知其它奖项;近三年内没有评选过同一奖项。
4.材料上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11月15日,超时未报,作弃权处理。
5.名额分配
①“洁美”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分配:各基地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每单位可推荐1名。
②“职专”优秀职业教育教师奖名额分配:宁乡县职业中专11名、宁乡潇湘职专2名、宁乡经开区科技现代工业学校1名、长沙现代工业技术学校1名。
③“玉潭”民办学校贡献奖名额分配:玉潭中学3名、金海中学2名、金海小学2名、金砺小学2名、百灵鸟小学2名、侯旨学校1名、云山学校1名、碧桂园学校1名、民办幼儿园2名、民办培训学校2名、潇湘职校1名、经开区科技工业学校1名。
四、材料申报要求
1.评选对象先进事迹材料1份
2.个人评审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
3.县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附件:
宁教字〔2017〕82号关于评选2017年度宁乡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1.宁乡县“洁美”优秀德育工作者奖申报表
2.宁乡县“职专”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奖申报表
3.宁乡县“玉潭”民办教育贡献奖申报表
宁乡县教育局 宁乡县教育基金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