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着力化解大班额,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长沙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考招〔2020〕1 号)、宁教发〔2020〕31号宁乡市教育局《宁乡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不断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五)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历经铺所属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入学的年龄要求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进入历经铺街道入学的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必须是2020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报名办法。家长持“六证”报名:①父母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入读城区学校);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学前教育报告单。入读域内公办小学,7月9日—13日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历经铺街道招生办(集中设在东城小学),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3.审核录取。城区学生报名后由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协助现场审核。历经铺街道招生办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
(1)历经铺街道域内公办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划定学区直升长郡沩东中学。
(2)跨区域入学长郡沩东中学的,必须符合“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相关条件。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须在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报名办法。
(1)历经铺街道公办小学的毕业生,7月14日—1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或租住证明),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跨区域就读的,7月14日—1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手续(见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部分要求),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历经铺街道招生办(设在长郡沩东中学),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3.审核录取。跨区域入学的报名后由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协助现场审核。审核入学资格后,街道招生办统一于8月24日公示录取名单。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市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来历经铺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域内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父母在域内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今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小学在7月9日—13日、入读初中在7月14日—18日,凭上述材料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19日—20日到街道招生办(中学设在长郡沩东中学,小学集中设在东城小学),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符合条件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四、优待政策
依照省市文件精神,具有下列资格的学生,入学时按照相应文件享受优待或关爱政策。
(1)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6〕39号)执行。
(2)“企业家绿卡”持有人子女入学按《宁乡市“亿元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绿卡实施办法》(宁优化推进办〔2020〕1号)执行。
(3)符合优待政策的医务人员子女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执行。
(4)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征拆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5)各校要把党和政府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虎山特教学校为我市公办特教学校,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五、招生纪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服从协调,确保本街道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明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实施公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各项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必须随机均匀编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各招生学校必须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严格控制招收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四)严控班额。2020年秋季新招学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五)加大宣传。各中小学要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学区示意图配上详细的文字说明)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并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1.历经铺街道2020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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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经铺街道2020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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